旺苍县五大举措推进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和加快旺苍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要将每一个滑坡、泥石流、崩塌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全民动员、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是摸清情况,落实防治预案。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踏勘排查,准确把握灾情,切实查清隐患。并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作好统筹安排,按照轻重缓急,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预案,落实各种紧急情况处置方案和紧急避让措施,选择好群众转移点,为组织紧急撤离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是明确责任,严密监测防范。各级各部门必须把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的防治工作中去、落实到隐患点上、落实到人头,责任范围要横到边、纵到底,坚决不留死角,不留责任“真空”。进一步完善县、乡、村、社、户五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的预报、预警体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对危险区段,要设立警示标牌,标明危险等级,落实责任人员;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安排一名乡镇副职领导和村社干部及农户24小时定点监测;在汛期雨天要增加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
四是畅通渠道,及时报告灾情。各地要认真落实灾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向县上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尤其要做好煤矿麻岩、山体滑坡、地面沉陷、悬石等重要隐患地点的地质动态报告工作。报灾必须实事求是,认真核实,不夸大,不遗漏,灾中可用电话等报告灾情动态,灾后要用书面材料报告灾害详情,重大灾情必须详细、具体。向上级报送的灾情信息和报告都必须先由县政府统一口径、统一数据,再由各部门分口上报。
五是强化监管,确保防治实效。近年来,国家逐渐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了对直接威胁到集镇、人口聚集区的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力度。县级相关部门和涉及的相关乡镇政府要抓好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项目的监管、协调、配合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