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举行首批社区矫正对象特赦宣告仪式
本报讯(通讯员 刘其彩) 9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县司法局联合举行首批社区矫正对象特赦宣告仪式, 7名社区矫正对象被依法释放。
仪式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名社区矫正对象再一次进行基本信息核对,并要求特赦人员珍惜此次来之不易的机会,改过自新,在特赦之后回归到正常人的行列,希望大家能化消极为积极,承担好作为社会一份子的责任,学法、知法、懂法,做一个良好守法的好公民。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人员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矫正对象在解矫宣告书上签字,宣告正式解除社区矫正。
宣告仪式结束后,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人员为矫正对象建立了安置帮教档案,并告知矫正对象解除矫正后纳入安置帮教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希望其继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振信心,回归社会,远离违法犯罪。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矫正对象予以特赦的决定》,县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逐人逐档筛查,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对符合特赦条件罪犯迅速核实和危险性评估工作,按规定程序完成了筛查甄别、报请特赦等工作,并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裁定,7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了首批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