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死亡起纠纷真情调解终化解
患者死亡起纠纷 真情调解终化解
2017年2月16日下午18时,威宁自治县司法局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接到信访局来电,患者家属杨某与某康复医院发生医患纠纷,带着二十多人到信访局上访。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王主任带领调解团队迅速赶到信访局,与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猴场政府等部门共同调解杨某与某康复医院发生医患纠纷。
自治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办公室调解员经过听取医患双方的情况介绍,掌握医患情况:2016年10月27日肖某因患精神分裂症到某精神康复医院住院医治,因肖某于2017年2月14日晚20点29分患病严重自缢身亡,由此引发死者家属与院方发生纠纷。其家属认为肖某死亡与医院监管照料不到位有关,死者家属几十人情绪异常激动,要求医院负全责,提出不低于八十万元的赔偿。
经过调查,自治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认为该起纠纷不属于医患纠纷,属于安全监管不力导致精神病人自杀事故,属于人民调解。某康复医院在护理等方面存在相应的责任。
调解员指出院方存在的责任,并按相关赔偿标准进行调解。但是院方的赔偿金额令调解双方多次陷入僵局,死者家属则咬定32万元赔偿不放。经过调解员分别做双方的工作,特别是对死者家属进行耐心的疏导、劝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言之于法。最后,死者家属和某康复医院达成了调解协议,使该起纠纷在不到四小时内即调解成功。医院补偿21.6万元给死者家属作一次性了解,死者家属不再以任何借口索要任何费用以及扰乱、妨碍某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协议签订完后,双方均感到满意。这充分说明,调解方法得当,寓情于理,寓法于情的劝导、开通、明理,辅之以事故纠纷双方有诚意,互谅互让,许多事故纠纷是可以妥善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