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自治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中共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自治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反馈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完成巡察整改工作。截止7月19日已到整改时限, 十二届自治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涉及3个方面26个问题,现已整改完成25个问题,其余1个问题正在有序整改中。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自2021年4月19日巡察反馈会议以来,局党组于4月20日及时召开了“十二届自治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成立了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究问题,建立台账,压实责任,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十二届自治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一巡察组、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要求,明确时限,着力强化整改落实。在整改期间,对整改进展情况实行调度,先后召开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整改工作总结会1次。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贯彻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政治理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没有入脑入心,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拟定了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和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强国学习、法宣在线学习等,严格按照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学习。特别是对涉及人员要求写出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经组织卷面测试,均达到良好学习效果。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印发了《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通知》,将农村建房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三)关于对“理论武装有差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计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拟定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和计划,严格按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安排部署和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进行学习,有学习心得或交流发言材料。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学习走马观花、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拟定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和计划,严格按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安排部署和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进行学习和交流,有学习心得或交流发言材料。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四)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禁而不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公务支出不真实,将部分支出转移到下属单位开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相关税费已补缴,在今后的工作中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无接待函和具体就餐人员名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对相关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了提醒约谈,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强化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多报销的差旅费已由相关人员交现金至审图站管理账户,已全面清收缴回,并对多报销差旅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约谈,同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行为与手续,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差报销管理规定》要求,做到报销审核准确无误。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针对“违规报销非公务出行人员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销审批程序,规范报销行为与手续。对该问题已督促相关人员,通过现金的方式,将多报销的差旅费交至财政1803账户,即已追回并上交国库,并对多报销差旅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约谈。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文件资料照搬照抄、应付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醒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其写检讨材料,并完成自查报告,二是立足自身实际,修订相关文件、制度共5项。三是给干部压担子、多指导,提高干部写作能力,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现象。2021年7月15日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对“从严治党存在‘落差’,‘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工作资料弄虚作假,疲于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不够,责任书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了党风廉政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二是讨论研究并出台了《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三是按照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分类的原则,重新修改并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2021年7月15日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针对“履行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不到位,‘三述一评’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印发《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三是制定和印发《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制定和印发《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的实施方案》;五是制定《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三述一评制度》;六是拟定《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三述一评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三述一评”工作;七是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三述一评”工作拓展到社区群众和党外人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4.针对“‘四种形态’常态化约谈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制定了《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种形态”常态化约谈机制工作方案》及《约谈呈批表》、《谈话通知书》、《党员干部约谈处置意见建议登记表》、《党员干部诫勉(提醒)谈话备案表》、《约谈情况登记表》、《提醒谈话记录》等相关表格,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约谈机制开展约谈相关工作,此项已于2021年7月15日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六)关于对“违反财经纪律法规,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库存现金余额过大,大额现金支出未通过银行转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法规,已对相关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了提醒约谈,经费支出除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从源头堵住缺口,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审核把关不严,支出依据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会计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并对相关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提醒约谈,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填写会计凭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行为与手续,做到报销审核准确无误。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收入记账依据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会计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并对相关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提醒约谈,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填写会计凭证,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行为与手续,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七)关于对“对审计整改问题督促不够,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2018年县审计局对住建局经济责任审计提出清收场地租金177,2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接陈静等相关承租人,但尚未缴回租金,该问题还未完成整改,预计8月底整改完成。
(八)关于对“防范风险意识不强,下属事业单位重点岗位正式在编在册管理人员严重缺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2018年3月成立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至今,该单位只有3名在编在册干部职工,实际业务工作负责人为外单位借用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建立健全内部管控制度,严格监督管理。现已安排局正式干部职工作为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会计人员和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出纳人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对“党建统领意识缺失,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2017至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多以业务工作的安排和完成情况为主,没有将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总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建统领意识,强化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党建统领业务工作顺利完成,现已拟写我局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已将2021年党建工作纳入2021年度工作计划当中,同安排、同部署、同总结,及时扭转之前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2021年7月15日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十)关于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2018年5月15日对6名股级干部进行考察,但在2018年5月23日才补发考察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善干部用人制度、拟订完成2021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已报县委编办审核股级干部职数、正按照《威宁自治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流程完善2021年新选拔任用股级干部材料。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一)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对相关支部进行了约谈。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党性原则意识不强,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按照收缴制度实行每月收缴上交党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政审关;二是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十二)关于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浮在面上,学用结合不够,学习效果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强国学习、法宣在线学习等,有序开展了理论学习教育,于4月17日组织参观了赫章县哲庄坝红军战斗遗址,重温入党誓词;于6月3日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从正反两个方面强化思想。同时,通过印发“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学习资料,加强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截止目前,涉及的三位同志已提交学习心得,并经组织卷面测试,均达到良好学习效果。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十三)关于对“重大事项决策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未建立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长期用干部职工会议研究重大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撤销原新村办,将原职能职责划转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申请撤销原新村办支部,在住建局重新组建三个机关支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权力清单运行制度、‘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等。同时,在巡察工作期间,按照巡察组要求,已对原新村办三重一大工作存在问题作出详细说明。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四)关于对“落实大兴勤俭节约之风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2017年11月2号凭证,支付威宁县维港汽车美容装饰费用249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在机改后及时将公车交由住建局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同时,完善了局机关公车管理制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对具体问题已责成涉及驾驶人员于5月15日前作出情况说明。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五)关于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存在支付资金报账要素不全,大额资金支付未经集体研究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原新村办撤销,划转职能职责后,及时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针对原新村办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限期于6月30日前作出情况说明。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六)关于对“文风不实,发文不严谨,不求实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印发文件党政不分,文件材料审核把关不到位,会议纪要不解决实际问题,不抓重点,过度留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原新村办合并到住建局,及时划转职能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文书工作要求,通过下发通知,加强对业务人员文书、公文处理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局机关和局党组发文要求,对行文层层把关、校对,已责成原新村办于5月15日前如实作出检讨说明,自机改后从未发生过类似问题。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七)关于对“公车管理存在监管漏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公车信息未如实登记上报,公车加油卡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及时将公务车辆移交住建局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印发了《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室专人管理油卡,实行用油登记,针对“公车管理存在监管漏洞”问题,已责成涉及人员作出情况说明。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八)关于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支部书记对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由非党领导干部安排党建工作,用非党职工负责党务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机改后,已及时申请撤销了原新村办党支部,组建了住建局机关三个支部,将原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按照党员个人去向转入新的支部,加强支部班子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设立局机关党建办公室,充实人员专门负责党建工作业务,统一支部规范动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针对存在问题,限期于5月20日前作出检讨说明。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九)关于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长期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合在一起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随意简化程序、相互批评缺少‘辣味’”的问题。
整改情况:机改后,住建局党总支着力于支部基层组织建设,已于4月22日向县直属机关工委提出撤销原支部申请,于5月24日至25日正式组建成立了住建局机关三个支部。根据机改后党员去向,及时将原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局机关第一和第三支部,配齐配强支部班子,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支部班子三人以上召开民主和组织生活会要求,做到会前认真准备、会上认真组织、会后认真总结等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目前,针对对原新村办支部存在的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于7月10日如实作出情况说明。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形式化倾向,无具体抓手,文件制度年年套用,内容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今年2月份机构改革后,结合原新村办党员领导干部调离情况,已正式撤销原新村办支部,在住建局党总支重新组建机关三个支部,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住建局机关第一、第三支部,局党总支已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要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同时,对原新村办支部存在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已责成有关人员作出情况说明。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一)关于对“抓纪律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单位对职工违纪违法行为‘轻拿轻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机改后,在住建局下设了农村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调整充实人员,严格执行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反馈问题中的两个案例及时进行了整理,梳理处理过程材料,并将两个案例在职工会上进行了通报,教育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于4月17日组织参观了赫章县哲庄坝红军战斗遗址,重温入党誓词;于6月3日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从正反两个方面强化思想,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现已责成原新村办对两个案例的处理原由如实作出情况说明。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十二)关于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支部未制定民主评议党员方案,民主评议党员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撤销原新村办支部,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住建局机关支部,完善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制定了“三述一评”工作方案,计划在年底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三)关于对“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党小组划分不科学,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机改后,及时撤销了原新村办支部,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局机关所属支部,加强局机关支部建设,坚强支委班子,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同时,责成原新村办对存在问题如实作出情况说明,责成未按时上交党费的同志作出检讨说明,局党总支将督促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科学划分党小组,定期按月收缴党费。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四)关于对“机关事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主任办公会议纪要过于随意,职工大会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月1日正式撤销原新村办,于4月20日至30日完成办公室合并办公,划转职责,在局机关内设农村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按照局机关事务管理规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书工作的通知》,明确专人分别负责党政会议记录。同时,责成原新村办对存在的问题如实作出情况说明。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存在问题
(一)为了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强化问题整改落实,结合机构改革要求,撤销了机改前所有支部,重新组建局机关三个支部,目前各支部正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工作还未形成统一动作。
(二)随着机构改革,局机关增加了村镇规划建设、房屋拆迁与补偿、农村住房保障服务、房屋交易管理等职能职责,对应岗位制度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对政策和纪律要求严格的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需要作为基础性工作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学习教育方面的意识需进一步提高,对机关事务的规范管理还需再细化、再明确、再落实,对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考核机制的落实还需进一步强化。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实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党章党规、法律法规作为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提高理论水平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坚持学习,强化运用,指导工作实践。
(二)持续完善规章制度。把完善规章制度作为党建党务一项长期性基础工作,加强实践,形成长效机制固定下来,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党建党务工作,完善内部机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形成人人想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效。对已整改落实的问题,再梳理、再总结,举一反三,汲取经验教训,加强监督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建章立制,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整改问题,强化措施,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7-6233990;邮寄地址:六桥街道荷叶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553100;邮箱:wnxjsj21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