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开展一对一用工指导为企业量体裁衣
近日,县人社局组织由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业务骨干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赖子河水库、清河水库、乾麟龙翡翠阳光、南悦华府等在建项目进行开展农民工实名制“一对一”服务指导。针对企业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保证金、开设专户、银行代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难点进行座谈交流,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为企业“量体裁衣”,及时送去人社政策。
劳动监察员在赖子河水库,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购买、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等内容进行了指导。在清河水库,针对人员不稳定的行业特性,对员工进行分类管理,就签订劳动合同类型、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方式、企业管理制度、银行代发工资上进行了指导。在乾麟龙翡翠阳光就保证金缴纳、入库报备监管、实名制考勤进行了指导。在南悦华府,就录入省平台6个100%指标、人工费用和拨付周期、项目名称、配备劳资员、维权告示等内容进行了指导。这是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察员日常服务指导企业的一个工作缩影。
当前,全县在建项目工程涉及面广,人员流动性大,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政策盲区,特别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方面的问题。县人社部门组织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一对一”的专题用工指导,帮助企业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同时还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宣传普及,从而提升企业对条例的知晓率,指导企业学法守法,与企业长期建立“一对一”的良好指导关系,有效防范化解欠薪矛盾风险,持续构建稳定和谐劳动关系。
下一步工作中,县人社局将继续组织新开工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资员、银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培训。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或施工期限6个月以上的在建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全部实时上传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其他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或者施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在建项目依托平台进行台账式监管。确保落实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工作要求。(通讯员 唐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