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多措并举狠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近年来,威宁自治县为不断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全面畅通。
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一旦发生死亡1人、受伤3人以上、涉及国外(境外)人员、造成道路交通堵塞,以及其他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并根据事故复杂程度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公安部门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执行各项决策和指令,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秩序进行维护、负责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疏导交通,追捕责任事故逃逸人,对事故死亡、失踪、受伤人员进行核实等工作。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参与相关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协调、善后处理,配合做好社会稳定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加大交通管制力度,保障医疗救护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现场指挥部可以依法决定采取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根据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卫生部门紧急派遣医疗机构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现场医疗救护,现场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护送转至相关医院抢救、治疗,卫生部门督促或协调医院不得擅自停止救治工作,建立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制度。
保障交通运输畅通,满足救援需求。自治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事故现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事故发生地周边道路情况,尽可能开辟绕行道路,指挥疏导被堵车辆绕行,将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堵塞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保障通信畅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应当充分考虑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加大应急演练,提升综合救援素质。组织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演练、指挥协调系统演练、应急专业队伍演练、应急处置过程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现场模拟或模拟现场方式实施。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强化宣传,加大培训机制建设。宣传、法制、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以及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奖惩机制。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因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延误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