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四个到位确保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指挥部,实行领导小组统筹抓各项工作责任制,全权调动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
实行四大班子分别包片、县级领导挂帮、县直部门帮扶责任制。采取“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级部门对口帮扶、乡镇干部包村”的方式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县直各部门围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内容,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联动、共同建设。
三是资金保障到位。
按照财政投入一点、项目整合一点、企业捐助一点、部门帮扶一点、社会支持一点、群众筹措一点的方式,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集中投入。
四是责任追究到位。
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实行动态***考核。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毕节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强力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