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加强烈士纪念管理工作
近年来,威宁高度重视烈士纪念管理工作,全方位开展烈士清核登记造册建档。自2010年以来,由县民政局牵头,对县域内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在第二次国内战争、解放战争、社会主义建设各个时期牺牲的烈士进行清查并登记造册建档。通过民间走访、现场核实、原始资料档案对比等方式,确认全县现有集中、分散烈士墓321座,50座以上烈士集中墓群2个,在建人文公园1座。
积极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本着尊重历史、立足现实的态度,按照“统一设计规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维修要求、统一修缮资金标准”的原则,采取集中修建和就地修缮两种方式,做到集中修建的有规模显庄重,分散就地修缮的有特色显肃穆,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采取上级划拨、地方配套等筹资渠道累计投入投入资金180余万元,修缮有名有籍和无名无籍烈士墓191座。正在积极谋划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威宁游击团政治委员陆宗棠烈士墓迁入新建烈士陵园。
充分利用清明节、建军节、建党节、全国烈士公祭日等特别节日,开展公祭烈士、关爱烈属、编印地方烈士英雄事迹通俗读物等活动,营造良好教育氛围。今年以来,全县各种团体开展烈士祭奠40余次,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128.75万元、各类优抚金413.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