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镇八项规定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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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1日发表
日前,记者在威宁自治县金钟镇获悉,为推进绿色生态建设,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该镇实施“八项规定”保护生态环境。
“八项规定”的内容是:不准在林内乱挖乱采、开荒、修枝打叶;不准乱砍滥伐;不准在野外用火;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进山上坟祭扫不要烧香、烧纸、点蜡烛、放鞭炮;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发现森林火情,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老弱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如果发现乱砍滥伐,乱挖乱采,开荒,修枝打叶森林火情等情况,鼓励及时举报。该镇为落实“八项规定”,把规定的内容制成书信宣传单,利用赶集天向民众免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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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6:25: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