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五项举措构建民族和谐大格局
近年来,威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倡导“汉彝回苗亲兄弟,众人扭成一股绳,同洒汗水同使劲,同奔小康共脱贫”的思想,“五项举措”构建民族和谐大格局。
引导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构建观念和谐格局。县委明确提出:没有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就没有本民族这个小家庭,少数民族是国家成员中的特殊群体,但不是特殊公民。要求少数民族同胞“自尊而不自大,自重而不自负,自信而不自傲,自强而不自恃,自律而不自纵”,对本民族同胞兄弟“热爱而不狭爱,关心而不偏心,爱护而不袒护”。
大力培养提拔民族干部,构建政治和谐格局。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力度,35个乡镇领导班子均有1名副科级以上的主体民族干部。
抓少数民族聚居区建设,构建生活和谐格局。2013年投入各类资金5000余万元,在少数民族集居村寨实施通组公路、民族文化活动场地、小水窖、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受益群众达2万余人,有效改善了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环境,缩短了贫富差距。
挖掘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构建文化和谐格局。搜集整理了《彝族大辞典》、《苗汉词典》、《哪哩传奇》、《威宁彝族礼俗》等民族民间文化古籍资料;编写出版了《彝文》、《苗文》低年级课本,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实施“双语”教学。民族文化之间相互融合,取长补短,形成了各民族尊重对方民族文化、民风民俗的良好氛围。
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构建信仰和谐格局。2013年完成138处已开放宗教场所的达标创建工作和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和发证工作,投入200余万元对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修缮。按“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动力量,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求,在32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风端正”主题活动。全县宗教信仰自由进一步推进,教风进一步端正,形成人人自觉抵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