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好报铜仁出台办法礼遇道德模范
为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社会价值导向,铜仁市建立了一套制度“爱”典型,出台《铜仁市奖励、礼遇和帮扶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暂行)》,建立起了道德模范关爱机制。
奖励道德模范。2018年春节,市委、市政府及时划拨奖励资金15万元,奖励2017年获评的1位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和30位第四届铜仁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划拨8.75万元,对获得第六届贵州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人员进行奖励,对生活困难、残疾和高龄的15名历届模范人物进行慰问。
礼遇道德模范。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市公交公司,为市直和碧江区、万山区的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办理免费乘坐公交车卡;在重大的节庆活动中均要专门安排道德模范方阵礼遇模范。
帮扶道德模范。市文明委、市民政局为因家人患重病造成生活困难的第五届贵州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田仁碧家庭,一次性解决了帮扶资金5万元和救助资金2万元。
建立“铜城仁者”管理机制,对“铜城仁者”系列荣誉称号实行动态管理,各领域各行业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报备,市委宣传部按届期将“铜城仁者——铜仁楷模”向档案部门报备,由档案部门建立铜仁市“铜城仁者”荣誉档案库、荣誉室,记载市级先进模范人物最高荣誉获得者的先进事迹等相关信息,按届期补充新增荣誉,进行永久性归档,并编入《铜仁地方志》。
同时,市、区县文明委还加强对道德模范日常行为规范的指导和管理,要求道德模范日常生产生活中继续发挥榜样带动作用,当好道德的传播者、践行者。(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