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让母亲河清清流出贵州
乌江变“污江”,怎么办?
沿河自治县夹石镇初级中学广大师生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曾引以为豪的乌江岸边的美丽校园,一度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如此环境,如何静心学习?校长***波数次“讨要说法”无门。
最终,一场公益诉讼为广大师生解除了烦恼。
乌江,贵州第一大河,长江上游南岸支流,发源于威宁县盐仓镇,经贵州境内最后一个县——沿河自治县后,流入重庆酉阳,在重庆涪陵汇入长江,全长1037公里,其中沿河段132公里。而乌江沿河段又因天然山峡长廊、滩险浪急、山重水复、犹如画屏,有着“乌江百里画廊”美誉。敢于较真碰硬铁腕监督治污一场诉讼,叫停污水直排乌江
2014年4月底,夹石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土建及安装工程项目建设中,在基本完成夹石中学附近地下管网建设后,并将夹石中学原男厕所拆除一半,用于修建提升泵房污水收集池,后因施工、设计等种种原因,污水收集池中途停止建设。
因项目所处地位置较低,学校及周边居民大量生活污水和厕所粪便通过管网排入污水收集池中后,未经无害化处理渗漏、溢出直接流入乌江,对乌江水环境和水生态、乌江下游饮用水源及水库水质造成持续污染。加之污水收集池处于露天状况,产生的恶臭气体及蚊蝇严重污染校园环境,时间长达4年之久。
2018年2月,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走访调查核实后,第一时间向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3月20日,得到回复称,正在施工整改。期间,检察机关密切关注,先后4次现场回访,发现未按检察建议要求进行整改。
同年10月,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局长为此首次坐上了行政公益诉讼被告席。经审理,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对一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违法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继续履行监管职责。
从接到举报到发出检察建议书,再到提起诉讼,时间短,见效快,整改彻底。又见清清乌江,广大群众及其师生交口称赞。
检察院的监督真管用,用法律的利剑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家住在乌江岸边、又是一名游泳爱好者杜伟发自内心的赞许,“又能放心下河游上几圈了。116件行政公益诉讼背后的民生情怀
“官告官”,一石激起千层浪。相继,板场镇人民政府因不正确履职,致使集镇安家池处垃圾露天堆放在乌江岸边。发出检察建议书一个月后,回访该镇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被判令其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同时责令对垃圾堆放进行治理。
不仅仅是“官告官“,被告人蒋某某在乌江边进行加工、焚烧高达60余吨医疗废物,对乌江水质及其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引来周边群众怨声载道。
群众的呼声就是监督的方向。随即立案监督,最终该案成为铜仁市第一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入刑提起公诉的污染环境案,也是全省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十二大典型案例。
无独有偶,新景镇群众肖明杰滥伐林木、曾全非法占用林地开采沙石、中交沿印松高速公司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占用林地并改变林地用途……一个个案件,当中有群众举报,更多依赖检察官一双脚,爬山涉水,进村入户,寻找线索,查办一起,整治一批,威慑一片。116份检察建议书接连发出、2起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一个个污染乌江环境违法行为得以及时阻止,并促进乌江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向乌江河增殖放流120万余尾,补植复绿500余亩。如今,谯家镇国有林场补植复绿基地,昔日荒山坡披上了绿装,水土得以保持,沙石不再流进乌江,只见涓涓细流、鱼欢虾跳。
“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的目标一致的,都是为了保护公益,实现双赢共赢多赢。”该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负责人龚自飞说,通过公益诉讼制度,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盲区,提早发现问题和矛盾,以最小代价解决问题。
数字最能说明问题,全院累计办理了192件公益诉讼案件,其中诉前188件,问题得以解决,4件提起诉讼均得到法院全部支持。
“守护绿水青山,每一件公益诉讼背后,代表的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德慧一句话掷地有声。“发现问题,目的是促进解决,让绿水青山看得见。”
正是得益于一起起公益诉讼的发起,检察官走近群众心间,办实事,解难事,赢得了群众的点赞。在2018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测评中,取得了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全市检察机关第一的好评。同时,县委、县政府主要决策者在大会上,主动提出让检察机关监督、护航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