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出台制度抓实两委一队三个人管理
为切实加强“两委一队三个人”管理,我市在已出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两委一队三个人”补充管理办法》,突出一纸承诺晒目标、两卷档案载实绩、三项服务暖人心、四项制度强管理、五项考核重激励“12345”管理模式,以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制度确保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明确“工作定位”,一纸承诺晒目标
根据市、区县、乡镇发展总体规划和任职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工作目标,制定驻村工作目标,分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一是明确责任。建立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直接联系深度贫困村制度,明确“两委一队三个人”要在乡镇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深度贫困村第一责任人选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其他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第一责任人,由所在乡镇(街道)党
(工)委根据各村实际研究确定;二是确定职责。明确成员主要包括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组)干部(包村干部)及第一书记,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总揽不包揽,依靠不依赖,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示范作用、协调作用和桥梁作用,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明确工作职责;三是晒出承诺。在计划中从数字上明确年度帮扶工作目标任务,以公开承诺的形式在村上公示,突出其惠农政策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帮扶脱贫规划员、农村发展指导员、项目资金协调员、困难群众帮扶员、综合治理协管员、项目实施监督员“八大员”身份,重点做好“六件事”,即建设一个能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好班子、谋划一条强村富民的好路子、帮助建好一个合作社实施培育产业项目、培养一批优秀村级后备干部、建立一套村级管理服务好制度、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杜绝“蜻蜓点水”,两卷档案载实绩
为避免年终绩效考核出现“大锅饭”现象,我市为“两委一队三个人”建立个人任职实绩档案和驻点村发展实绩档案。建立个人工作实绩档案。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对“第一书记”的工作实绩进行归档管理,详细记载每个“第一书记”的考勤考核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任务完成情况、项目推进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等,并对各工作事项进行归类登记,真实客观地反映“第一书记”工作实绩。建立村级发展实绩档案。以乡镇为单位,为选派“第一书记”的村单独建档案,主要包括以影像、图片、文字资料等形式证明工作业绩的材料,确保“第一书记”工作有记录、评价有依据、成长有轨迹。档案与驻村帮扶工作同步进行,从任职开始,将工作期间各个环节、各个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实时准确地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工作情况的全程***管理。建立实绩档案评价机制。结合两卷“实绩档案”,建立“目标管理、民主测评、检查评价”三位一体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每月底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填报实绩登记表。为确保实绩档案的真实可靠性,每季度末对工作实绩进行一次汇总整理,并通过采取公开述职、党员评议、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地查验等方式,获得所在村3-5名村民代表、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在各乡镇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每半年进行一次测评。
克服“水土不服”,三项服务暖人心
着眼帮助“两委一队三个人”尽快适应角色,提升能力素质,打开工作局面,铜仁各级联动,从生活保障、关怀激励、容错纠错3个方面抓好服务。建立生活保障机制,在保持一切待遇不变的前提下,按照55元和33元/人/天不同标准落实食宿补贴标准;每年组织一次定期体检,报销往返路费2次,帮助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1万元工作经费,配备必备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用品,确保能正常开展工作;建立关怀激励机制,对有贫困村的乡镇(街道)要根据编制空缺情况,每年拿出1个以上事业岗位,面向任期满一届且仍在岗的村支书、副支书,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实行定向招聘。对特别优秀的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可直接提拔进入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任职。提高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在开展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各类表彰奖励时的名额比例;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出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明确因干事创业出现失误过错受到追责时,可按干部管理权限向追责问责机构提出免责申请。受理申请的容错机构依照申请事项开展调查,出具书面调查报告,作出认定并反馈查核意见。确需问责的,给予从轻、减轻处理。对符合免于问责条件的党员干部,其个人绩效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先选优不受影响。从而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实干担当,积极作为。目前,全市共定向招聘村干部59名,37名在职村党组织书记享受乡镇副科级经济待遇。
严防“功利镀金”,四项制度强管理
落实市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区县党委组织部主抓,乡镇(街道)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四重管理”制度,切实把专人专岗专职专责贯穿始终。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监督落实双休日和节假日实行轮休制,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天。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1天可由第一责任人审批;超过2天(含2天),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批;3天至10天的,由区县党委组织部审批,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制作悬挂去向牌在村委会村务公开栏或其他醒目位置,公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每天去向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建立观察评价制度,认真记录好工作日志,每周上传一次工作日志,乡镇党委每月进行一次评价,区县党委组织部每季度进行一次点评。市委组织部每季度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样本不少于10%。观察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建立暗访督查制度,采取交叉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网络***等方式,随机明察暗访工作情况。对抽查1次不在岗的,年终考核和驻村工作考核不得评为优秀;2次不在岗的,取消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励,约谈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发现3次的,年终考核和驻村工作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实行召回管理,并对派出单位进行通报。建立完善通报问责制度,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并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作为扣分依据。承担的工作与原单位不能完全脱钩的,严肃追究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出现无故不在岗、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约谈区县党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副部长、驻村工作队队长和副队长、乡镇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
坚决“完成大考”,五项考核重激励
注重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与派出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相衔接。一是日常考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到位到岗情况、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督促检查,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乡镇党委建立经常性督查机制,并将督查结果定期报送区县党委组织部备案,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二是半年考核。组织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结合平时了解和现场述职情况开展半年工作述职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适时向派出单位通报,为年度考核提供参考依据。三是年终考核。实行定量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客观评价工作实绩。每年年底,由区县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驻村工作队、人事部门、乡镇党委,采取听取“第一书记”汇报、实地查看核实、组织人员评议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第一书记”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表现。四是综合评定。按照日常考核占20%,半年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50%,综合评定年度考核结果。县直及县直以上部门单位选派的人员评定优秀,不占派出单位“优秀”指标。五是运用结果。由派出单位会同区县党委组织部进行考核,任职期满后考核优秀的纳入后备干部管理;连任优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优先提拔使用;连续两年以上评为省级优秀的,坚持优先提拔重用。工作满1年并且综合评定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作者:黄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