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出台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助推整县摘帽
8月13日,从召开的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出台了《印江自治县脱贫攻坚“整县摘帽”结对帮扶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结对帮扶干部的工作职责以及履职管理、追责问责、关怀激励等,进一步加强对结对帮扶干部的管理,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管理办法规定,结对帮扶干部承担结对帮扶贫困户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负责帮助结对帮扶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发展产业增收、改善人居环境、代办民生事务、调解矛盾纠纷等工作,负责结对帮扶贫困户信息资料收集填写核查、扶贫政策宣讲和帮扶工作认可度提升。
管理办法要求,县直部门结对帮扶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由各乡镇(街道)作战部统筹安排,每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最多不得超过10户,其它需要帮扶的由乡镇(街道)自行安排。各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结对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结对帮扶干部按时到村工作,根据帮扶工作任务需要开展业务培训,并向村攻坚队通报到村情况,接受村攻坚队工作安排,监督帮扶成效、履行请销假和工作保障等工作。
管理办法强调,各派出单位要加强对结对帮扶干部的日常管理,日常管理由派出单位具体负责,各乡镇(街道)作战部、县驻乡镇(街道)督导组和攻坚队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帮扶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要全面落实帮扶工作纪律、查岗制度、问责制度等规定。
同时,管理办法指出,要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对帮扶成效明显的要评选表彰一批结对帮扶先进个人并加大宣传力度,对成效突出获省、市、县表彰的,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在“整县摘帽”评估中顺利通过验收的,帮扶干部被扣除的绩效奖金原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