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市中街道四强化开展河长制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同志为核心的***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工作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是完善水治理体系的重大工作任务。市中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以“四强化”开展好河长制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双河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我处锦江河段河长由党工委书记肖德斌同志担任,小江河段河长由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徐飞同志担任,河段副河长由群工部副部长杨昌清同志担任,社区所辖河段河长由流经所在社区的支部书记、主任担任,构建街道和社区两级河长体系,实现河道各类水域河长制全覆盖,处纪工委负责对各级河长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区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市中街道河长制工作方案》,对我街道河长制工作做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全面履行河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健康。
三是强化日常巡查。除建立了街道、社区两级河长体系外,同时设立巡查员、联络员,明确各社区“河段长”开展踏河普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定期开展“巡河行动”,办事处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社区至少每个星期一次,同时结合爱国卫生活动,不定期开展“清河行动”。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为营造人人参与“护河”的氛围,市中街道充分利用报刊、LED显示屏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提高全社会对锦江河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