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开展元宵节期间暂停举办各类群众性聚集活动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按照《铜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关于开展元宵节期间落实各类群众性聚集活动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要求,2月7日至8日,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震辉分别带队,深入玉屏县、大龙开发区、石阡县,对当地暂停举办元宵节期间群众性聚集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分别深入玉屏县、大龙开发区、石阡县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公园广场、主次街道、居民小区等地,采取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督查六个方面情况:一是当地党委、政府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暂停举办各类群众性聚集活动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二是暂停举行户外祭祀、送灯等活动的落实情况;三是暂停举办舞龙、舞狮、跳花灯、灯会节会、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的落实情况;四是暂停聚会、聚餐活动,推迟操办婚事,丧事一律从简,不得举办任何形式酒席,以及暂停农村赶集等活动的落实情况;五是严禁组织参与打牌等多人参加的娱乐活动的落实及查处***违法行为情况;六是落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营业场所监管的通知》中明确的六大类场所的关停落实情况。
每到一处,督导组都要求当地疫情防控办要根据各级要求,严格落实元宵节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围绕防控群众聚集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对可能发生的舞龙舞狮、跳花灯、祭祀、聚众***、酒席等群体性聚集活动严防死守,严格落实关于关停六类场所的要求,做好公园、广场等容易产生群众聚集场所的监管。督查组对集镇、村开展暗访检查后,要求乡镇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根据上级防控要求,在巩固好既定防控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根据元宵节这一传统节日的特殊性,加强监管巡查,充分发挥疫情监控卡点及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坚决杜绝群体性活动。
经督查了解,玉屏县、大龙开发区、石阡县都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辖区内暂停举办各类群众性聚集活动各项工作。在暗访中,各地的公园广场、主次街道、沿江步道等地均未发现有人员聚集的情况。
督查组还对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一线环卫和执法人员防疫物资保障、废弃口罩收集处置、公厕保洁消毒、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当地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