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玉屏)挂牌仪式在玉屏举行
8月18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在玉屏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路良,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麻晓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周全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副处长雷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达新,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王俊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光奎,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万隆,玉屏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德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敦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晋等出席仪式。
据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决策部署,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保障公众有序参与立法,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确定遵义市、威宁自治县、福泉市、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兴仁县百德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试点。
授牌仪式上,路良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纪要相关内容。熊光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常委会将玉屏作为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表示衷心的感谢。
李飞跃在授牌仪式上作***,他说,长期以来,玉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特别是在建立民族自治县单行条例和自治条例方面,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将玉屏确定为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对玉屏立法工作的高度肯定和充分认可,希望地方立法机构一如既往地履行职责,多了解群众的立法需求,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随后,李飞跃、陈达新、姚敦发一起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玉屏)揭牌。
在下午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调研座谈会上,与会领导干部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进行了讨论发言,范围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电梯安全、垃圾收运、污水处理、城市排水管管理、物业管理条例、养老服务条例、自然村落保护等,事关脱贫攻坚以及民生大计的议题。
李飞跃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是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益探索,要坚持制度先行,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二是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立法工作“接地气”的直通车、重点立法“解剖麻雀”的典型样本、培养锻炼立法工作队伍的重要基地,要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发挥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为立法机关摸清真实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努力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充分体现贵州特色。三是要上下联动,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指导和保障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完善工作机制;重视总结宣传,激发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生命力;切实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后勤保障工作,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李飞跃强调,要加强学习,提高对基层立法联系点重要性的认识;要注重采取多种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要积极争取党委支持,改善工作条件;要抓紧进入状态,找准定位,找到感觉,边学习、边实践、边提高,在推进城乡规划建设、权益保障、责任压实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不断丰富和创造工作经验,不畏辛劳,积极探索,为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结合我省实际,坚持“个别试点,适度推广”的工作原则,在深入细致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规范,保证了选点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此次选出的五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涵盖了市县乡三级人大,对于推进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为充分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调研、论证等作用,根据相关工作规定,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明确了专人负责联系、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对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意见建议,将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反馈。邀请联系点派员列席省人大常委会议等有关会议,组织相关培训,引导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参与调研、开展经验交流等立法活动。为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实行考核评议,5年任期届满,重新选定,符合条件的可连选连任,无法通过新一轮验收的,要及时摘牌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