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严把三关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今年3月份以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认真开展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把自查、核实和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确保处分决定执行落到实处。目前,共核查科级及以下违反党纪案件29件30人,发现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年度考核等次错误确定、违规发放奖励性资金等问题7件7人,整改上缴违规领取奖励性资金2.78万元。
核查组在实地核查
严把自查关。针对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制作《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执行情况统计表》,下发《关于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统计的函》,要求市直有关单位围绕党纪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归档、职务级别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等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摸排、自查自纠。对未开展自查自纠、填报严重不实的有关责任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严把核实关。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成核查组对违纪案件实地逐一核查。查受处分人员的案卷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时间、范围、程序宣布执行;查受处分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及时归档,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工资调降是否按规定执行、任职审批表是否变动、有无违规提拔;查财务凭证,看有无违规发放奖励性资金、违纪获得经济利益是否退赔或收缴;查处理建议落实情况,看受处分人员单位是否将建议执行到位等。
严把整改关。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工委建立督办台账,督促相关单位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纠正到位、及时反馈,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坚决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刘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