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补偿脱贫实现突破
今年以来,我市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生态补偿脱贫取得实质性突破,如期实现全市林业生态补偿脱贫1.8万人的目标。
我市属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全市公益林区划面积1014.11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744.91万亩、地方公益林269.2万亩。2016年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国家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5.75元/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5.75元/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14.7元/亩、地方公益林8元/亩,按标准可兑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总资金12556.11万元。分5年3次足额兑现1500元/亩的补助资金,最大限度向贫困农户倾斜覆盖,确保贫困农户“宜退尽退”继续对上一轮退耕还林农户足额兑现134元/亩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通过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资金补助、营造林项目资金补贴,转为生态保护人员工资收入,林业“碳汇”交易收益等措施,让贫困群众获得直接受益;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拓展丰富“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外延和内涵,结合退耕还林等各类营造林项目的实施,引导和扶持贫困群众自主发展林业产业或将森林资源资产、湿地资源资产、生态补偿资金等入股参与发展林业产业,使其持续增收受益,促进一批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林业生态补偿脱贫工作的领导,确保与大扶贫工作统筹同步并扎实有序推进,市政府不断强化领导组织,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把林业生态补偿脱贫工作列入区(县)重点工作,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扎实有序推进林业生态补偿脱贫各项工作。
强化信息管理,结合全市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和“铜仁市精准扶贫云”平台建设工作,通过“区县一乡镇一村”三级联动的方式,切实摸清和掌握辖区内2016-2020年各年度适宜于林业生态补偿脱贫的贫困农户有关情况,统筹建立和完善具有林业生态补偿脱贫的贫困农户有关情况。
强化机制建立,构建经济利益联结机制,按照“资金跟着贫困群众走”的思路,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入股分红等 ,建立贫困群众、能人、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村集体等多方面的经济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各种经营主体和产业要素活力,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实现贫困群众增收。彻底改变“年年投入资金,年年不见收益;年年发展产业,年年不见产品”的现象。建立督察通报机制,加强对林业生态补偿脱贫重点区县、乡镇、村组的指导,重点抓好松桃、江口、思南、德江等4个林业生态补偿脱贫示范县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林业生态补偿脱贫工作;定期组织对全市林业生态补偿脱贫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脱贫目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