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铜仁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加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方案》明确,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产品质量责任事故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林权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遭受家庭暴力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军人军属权益受到侵害、因见义勇为或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依法主张民事权益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在看守所、监狱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定期值班,充分保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在每个诉讼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拓展法律援助服务内容,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积极开展司法鉴定和公证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方案》要求,强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投入,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提供饮水、复印等设施,满足接待群众需要;简化法律援助审查程序,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快速通道",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材料、手续,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并快速办理;建立法律援助网上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咨询、申请、审查、指派、案件办理进度查询、结案归档等功能,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市内外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在转交申请、核实信息、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环节的协助配合。
《方案》强调,各地党委、政府应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党的群众工作范围,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民办实事和服务民生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增加公益岗位设置,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依法有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新格局。(铜仁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