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法院以公开审理金融犯罪案件为载体创新法律宣传模式
2月20日,玉屏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齐某涉嫌诈骗扶贫贴息资金一案,玉屏金融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近百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齐某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身份,在明知张某、黄某某、邓某某(均另案处理)欲使用伪造的贷款资料申请贴息资金的情况下,为谋取个人利益,分别帮助上述三人伪造贷款资料,导致伪造的贷款资料骗取了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共计人民币187.8万元,被告人齐某从中获得手续费共计人民币23.7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齐萍为谋取利益,为他人骗取扶贫资金行为提供帮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辩护意见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休庭后,玉屏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吴代华就如何防范金融诈骗与金融系统从业人员们作了培训交流,希望通过大家共同协作努力,防范和打击涉金融凭证的诈骗犯罪。
培训结束后,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在田孟华院长的主持下,就如何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玉屏市场经济发展进行了座谈交流。田孟华院长指出,各金融部门要从玉屏发展的高度,加强金融管理,排查金融风险点,抓好廉政建设,为玉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欢迎各金融部门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玉屏发展、社会安定。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定加强管理,更好地为玉屏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
近年来,玉屏法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金融类犯罪,公正高效审理涉企案件,积极为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有力维护了当地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