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四三制改革模式推动警务转型升级
2月16日,从松桃县政府办公室获悉,松桃以全省“大部制”改革试点任务为契机,采取“四三”制模式,全面深化警务改革,推动警务转型升级。自实施“大部制”改革以来,全县治安管控率、刑事打处量、刑事破案率、全县发案率同比实现“三升一降”,群众安全感跃升全省第九、全市第一,满意度全市第三。
精配“三个机关部门”,变“传统警务”为“精锐警务”
按机关瘦身、做简机构、警力下沉的原则,把原来职能相近的政工、纪委、督察、警保、法制、天网等部门整合成“三中心”构架,并综合制定相关职能职责。一是精配指挥保障中心。按4.5%的比例配置警力,配主任、教导员各1名,内设综合科、指挥调度科(含民意调查室)、警务保障科,主要负责文秘、机要、保密、统计、档案、会务、调研、会议纪要,协调重大警务、接处警、天网巡查科通讯维护、公安装备采购、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环境卫生和基建等工作;二是精配队伍管理中心。按4.2%的比例配置警力,配主任、教导员各1名,内设警务督查科、政工科、教育训练科、公共关系科,主要负责执法执纪监督、执法权益保障、公安信访、民警思想政治、公安人事、优抚、机关党建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民警教育训练科、公安宣传、涉外警务交流、立功创模、危机公关及新闻发布等工作;三是精配案件管理中心。挑选执法精英,按3.7%比例配置警力,配主任、教导员各1名,内设受立案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复议诉讼科、综合科。案件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受立案监督、案件推送、案件会商、执法质量考评、案件评查、巡查、执法调研、案事件系统管理、执法制度建设、听证、案事件复议、复核、应诉、国家赔偿、少管、收容教育等日常工作。改革后,“三中心”人员精简10人,减少22.2%,机构精简8个,减少33.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减少3起,同比下降75%,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推诿扯皮现象明显减少。
做强“三个实战警种”,变“低下警务”为“高效警务”
以整合警力资源、降低警务成本、提高警务效率、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为目标,将原先职能职责相近、交叉、重叠的治安、刑侦、网安、国保、经侦、特巡、交警、监管三所以及全县28个乡镇派出所等部门整合为案件侦办署、治安管控署、交通警务署“三署”,并分别以20%、62%、5.6%的警力充实“三署”。一是做强治安管控署。该署配主任、教导员各1名,内设综合科、监所管理科、治安管理科、特巡警反恐大队、公安派出所(含各乡镇派出所),主要负责监管三所、特殊病区、国内安全、警卫保卫、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弹管理、民爆物品(危化物品)管理、重保单位、特行管理、缉***治暴、生态环境保护、互联网监管(网络舆情引导)、巡逻防控、抢险救援、维稳处突、增援处警以及派出所日常警务等工作。二是做强案件侦办署。紧密结合“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做专做强案件侦办警种。抽调办案精英,将刑事科学技术室、网安、图侦、网侦、大情报等部门集中整合,以20%的比例配置警力,内设案件侦办组20个,每组4人,主要负责全县刑事、侦查技术、情报搜集研判、技战法研究应用、现场勘验、法医学检验和司法鉴定、图侦、网侦、技侦、大情报等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技战法以及应用工作等工作。三是做强交通警务署。该署配主任、教导员各1名,内设综合科、车管科、秩序科、事故处理科、法制宣传科。主要负责全县各类机动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车检及车管业务指导;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巡逻、警(保)卫、交通标示施工指导等工作;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指导、处置及案件办理工作;全县交通法制宣传、指导及案件审核把关、疑难案件会商行政复议、应诉、来信来访等相关工作。交通管理署组建以来,全县道路交通管控率、查处率明显提升,“平安交通”工作成效显著。改革后,公安队伍街面见警率、管控率不断提升,治安管控率同比提升21.6%,全县发案率同比下降17.3%,刑事打处量同比增长19.3%,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8.21%,刑事破案率同比上升12.6%。
优化“三个联动体系”,变“单兵警务”为“合成警务”
加强全警联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快速反应、整合联动、精确指挥、高效控制、精确打击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构建扁平化、可视化实战联动体系。打造以110接处警中心为主导,以全县4个案件侦办责任区视频分中心为枢纽,以28个基层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为支撑的“1+4+28”勤务指挥体系,同时建立每日点评会商机制,配套建立民意调查室,加强民意检测,通过警情案情和民情民意的及时整合,快速实现科学用警、动态布警,确保警务始终跟着民意走,警力始终围绕民意转;二是打造“情指一体化”实战联控体系。按照“纵向对应、横向集成、一体联动、高效运转”的原则,整合110“三台合一”平台、视频指挥调度平台、移动警务通平台、技术前移阵地平台、政务文秘与信通业务平台以及集技侦、图侦、网侦、网监、出入境、国保、治安、大情报、天网视频于一体的“合成作战室”平台,结合“大数据”工程,打造成“情指一体化”实战联动体系;三是构建网格化、立体化治安联防体系。依托扁平化勤务指挥体系的统领联动功能,由治安管控署根据城区地理环境、人口分布、商铺位置等情况设置10个岗亭,构建11个巡防责任区,15个块、30个点,每天投入100余警力构筑打、防、管、控于一体的“网格化”巡逻防控机制。积极推行“互联网+防控”机制,按责任区划分,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建立16个微信群,通过“微发力”实现指尖防控。构建起“1+11+15+30+100+16”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强化社会治安整体掌控能力。
精研“三个配套机制”,变“粗散警务”为“智能警务”
按“内设机构全面整合,警务机制一体推进”思路,配套健全各类匹配警务机制,通过机构改革、机制调整双向发力,实现警务转型升级。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分别制定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大部制”改革实施方案》《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主办侦查员制度实施方案》《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大部制”改革目标绩效精细化管理办法》《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主办侦查员办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执纪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管理办法和机制,确保公安“大部制”改革在制度保障下有序推进。二是建立完善弹性用人制度。逐健全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科学制定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及《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民警双向选择工作方案》,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民警提拔到中层岗位上来,让干事的人“有地位、有平台”。三是建立完善责任奖惩机制。全面推行主办侦查员终身责任追究制与论功行赏制。对主办侦查员实行职级与经济并行奖励,其中,职级待遇:对连续两年办案综合排名前三、执法资格达中级以上、符合晋职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副科级待遇。对连续两年办案综合排名前三、执法资格达高级以上、符合晋职条件的可申报享受正科级待遇。经济待遇:采取现行工资收入+办案绩效的方式确定薪酬,办案绩效的对象为主办侦查员、协办侦查员、协助案件办理人员,办案绩效按比列4:3:3的标准进行发放,办案绩效经费160万由同级财政保障治安管控署组建以来,公安队伍街面见警率、管控率不断提升,治安管控率同比提升21.6%,全县发案率同比下降17.3%;治安管控署组建以来,公安队伍街面见警率、管控率不断提升,治安管控率同比提升21.6%,全县发案率同比下降17.3%;。同时,对因玩忽职守、不履职履责,出现执法过错的,将严厉追责,降级降职。通过机制发力,激发公安队伍活力,推进警务转型升级,确保改革落实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