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盘活土地资源变资金解决易地移民搬出难问题
松桃县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中坚持“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原则,把“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群众实行易地扶贫搬迁。通过盘活土地资源变资金方式,让扶贫搬迁户不失土地放心搬出。
盘活承包地变资
金。统一将对象户承包地作为重点发展退耕还林经济林,除按政策标准补助兑现外,五年后每年还享受10%—20%的增值收益。将耕地按每亩350—500元标准进行统一流转,重点发展产业经济,每年可享受10%—20%的增值收益。同时鼓励群众以“精扶贷”入股方式,按相应的比例进行分红,目前也有7个搬迁点通过入股方式分红,共计386万元。
盘活林地变资金。按照“扶贫搬迁群众离地不离权”原则,成立了林业综合服务中心,配齐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积极开展扶贫搬迁林权管理办法。搬迁群众在享受政策性林权补助收益同时,还继续享受抵押担保和林业增值收益等政策。依托“一个企业引领一片,一个典型带动一方”发展模式,通过典型示范,使林地等生产要素向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林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集中,扶贫户通过林地入股分红的方式,大力发展铁皮石斛仿野生种植、中药材、养鸡等产业。
盘活宅基地变资金。全面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户宅基地的后继管理工作,将已搬出的扶贫搬迁户的宅基地进行合理规划和有效管理,并对旧房拆除复垦地,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验收后,每户能享受人均奖励1.5万元,同时还享受宅基地复垦后创造的所有收益。在土地使用和享受权方面,所有搬迁扶贫户都能享有与其他方面同等权利。
自启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以来,松桃县共完成投资5.97亿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9个,搬迁群众3522户15742人,新建安置房面积42.72万平方米,门面房12.6万平方米,附属用房3.45万 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