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压实主体责任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印江紧密围绕“压事故、保畅通”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狠抓责任落实和督导检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基,全力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平安交通、和谐交通、便民交通、智能交通、法治交通竭尽全力。
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围绕人、车、路、环境等要素,突出秩序整治、隐患排治、风险预判、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重点,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迅速制定整治方案,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并将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位。明确各乡镇(街道)若再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对其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发生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约谈其分管领导外还将对其“一把手”进行约谈。
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今冬明春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措施落实到位,县政府采取明察与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暗访督查由县委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不定期进行;集中督查由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乡镇(街道)开展督查。每月开展至少一次全面督查,于次月5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送县道安办,县道安办及时汇总督查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督导检查务必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督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乡镇(街道)限期整改。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较大交通事故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厉问责。
强化考评通报。严格实行量化考核打分月排名制度,县委政府督查室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两位的乡镇(街道)进行全县通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其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后两位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其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凡连续四次排名后两位的,对相关乡镇(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强化信息报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效”,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将今冬明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报县道安办,重大事情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