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首个县级人大法制委员会在玉屏成立
2月19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全省首个县级人大法制委员会正式诞生,开启我省自治县民族立法新征程。
地方人大法制委员会,是根据立法法确立的统一审议制度而设立的、专门负责法规案统一审议工作的专门委员会。在新修正的组织法,以及***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出台的《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提出“县级人大可以设立法制、财政经济等专门委员会”之前,各县级人大均未设立专门委员会。去年,乘着新政东风,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下,积极探索创新,启动筹备县人大法制委员会。玉屏自治县县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县政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推动县人大法制委员会顺利成立,在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县乡人大建设上迈出重要步伐。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是我省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玉屏自治县人大法制委员会成立后,将促进玉屏自治县立法程序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立法效率、提升立法质量,推动全县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