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再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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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9日发表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财政局联合下文,从2018年1月1日起,在保持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按12%不变的情况下,上调市直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2017年缴存基数基础上新增艰苦边贴和移动通讯费。
市公积金中心提前谋划,自2017年第四季度来,多次向市财政局沟通上调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事宜,得到了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并最后行文。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是2016年市直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以来又一次调整。这一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缴存职工购房能力,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房地产去库存方面的作用。
经初步测算,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市直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将在去年的基础上净增1000万元。(向万富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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