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创新1143信访新机制聚力打造责任信访
连续7年进京到省“零非访”、 10年“零群体性事件”;近三年化解矛盾纠纷近2千余起,成功率达98.5%,其中,化解重大疑难山林土地纠纷113起,四年以上遗留问题16起,超千人规模纠纷8起,百万元以上经济纠纷10起……
这是笔者在玉屏自治县信访局见到的一组数据。
近年来,玉屏自治县通过健全队伍、完善机制、创新方法,特别是采用群众(信访)“1143”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矛盾纠纷一线监测、源头管控、动态管理、多元化解等各项措施,精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切实做到发现在初始、化解在萌芽,让老百姓的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直面矛盾解“疙瘩”
由于玉屏经济社会发展,一大批重大项目及工业园区、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实施,个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时有发生。
2014年5月,大龙镇胜利村、前龙村与田坪镇田冲村、黄母冲村4个行政村村民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矛盾,涉及11个村民组,土地面积500余亩,镇村两级组织多次调节未果,4个村的村民之间矛盾不断,在调解中还不断产生新的纠纷,造成信访积案。
这一案件转交到该县信访局后,该局通过组织专门的调解队伍,深入群众中间,仅用了5天时间就化解了这一矛盾,让4个村的村民握手言和。
同样让矛盾得到快速化解的还有该县新店乡村民杨胜良。
2015年10月25日,杨胜良和岑巩县籍村民杨胜平、谢光萍夫妇三人反映,在集体土地上修建房屋被村民组损坏,他们提出要在赔偿和请求在原宅基地划地建房等诉求。
调解组通过对当事人立规矩、讲政策、通情理、普法规,同时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责成乡镇对其进行一次性补偿房屋损坏补偿金10000元,并承诺完善相关征地拆迁工作后在原宅基地上无偿划地170平方给予自己修建房屋。至此,一起时间长达六年之久的信访积案画上圆满句号。
玉屏自治县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常务副部长(局长)邓序超说,这些矛盾纠纷之所以能那么快化解,得益于调解组工作人员做群众工作时,集中时间和精力,直面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拖延,深入分析,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提出对策,***难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工作人员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一碗水端平”,让民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才使群众多年“疙瘩”得以解开。
风险评估减少矛盾隐患
玉屏自治县在做群众工作时,对于一些重大项目能否实施、实施风险有多大,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从而制定相应的预案方案。同时,通过绘制民情地图、实行网格化管理等方式,第一时间了解群众的诉求,及时消除各类矛盾纠纷隐患。仅2015年,全县依托“民情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排查矛盾纠纷211件,187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320国道大龙至玉屏改扩建工程是省重点建设工程,是玉屏大龙同城发展的纽带,途径平溪镇平溪村、舞阳村、七里塘村、安坪村,涉及村民较多。现代城项目是该县重点城建项目,因拆迁难度大,三期建设没有实质性进展,街道、路网等城市症结一直没有打通,影响城市整体规划布局。为彻底啃下这两块“硬骨头”,该县县委书记王俊铭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组织交通、住建、信访、国土、环保、平溪镇等相关部门,采取点对点,面对面以及专题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拆迁户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找准风险点,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科学拟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切实把社会矛盾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
由“救火”式被启动和调处向“防火”式主动化解,由治标向治本转变。该县在重点项目建设中,没有一次强拆,没有一起群体性事件,没有一户上访,创造了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推动项目落地的“玉屏速度”。
据统计,2009年至今,该县共开展重点工程、重大改革、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7项,34项予以实施,2项予以分步实施,1项不予实施。通过探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玉屏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规避了社会风险、化解矛盾,促进了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全县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了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了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双赢目标。
创新“1143”工作机制
在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时,运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的方式给邓序超启示,通过集大家智慧所长,他与同事们把平时工作中采取的方法进行提炼,总结出了“1143”工作机制,加强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邓序超介绍,“1143”工作机制指的是成立一支综合调解队伍:在县级层面,由县政法委牵头,从法院、司法、法制办、林业、国土等职能部门抽调具有较高法律政策水准和较强工作经验的人员,组建一支专业的调解队伍,集中“专家型”人才,对乡镇、村(社区)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实行“专家会诊”;在乡镇层面,强化股室站所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职责职能,主动深入村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矛调岗位“增大”、矛调时间“增速”、矛调效率“增高”;在村(社区)层面,成立综治工作站和群众工作室,设一名综治工作站长和2名综治调解员,协助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抓好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
出台一个调解个案补贴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对成功调解矛盾纠纷实行一案一补,案件补贴分简易、一般、疑难、重大四种矛盾纠纷类别进行补贴,用于县区域内调解队伍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案件补贴资金。
制定四步调解工作程序:一是收集证据,将涉及能够证明矛盾纠纷事实的所有文字依据收齐;二是深入调查,办案人员根据收集的文字依据存在的疑点,深入现场、深入实地展开调查;三是集体研究讨论形成调解意见或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民风民俗进行集中审理,形成处理意见或处理方案;四是组织矛盾双方调解,办案人员根据调解意见或调解方案,组织双方当事人、村组代表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创新三种工作方法:第一个“3”是3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判断问题的严重性;3个小时之内召集村支两委研究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做好风险评估;3天之内组织群众面对面调处。第二个“3”是对于繁杂的问题通过亲戚、朋友、邻居3重关系来正面引导;充分运用“情”、“理”、“法”3种手段,做到以法为据,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第三个“3”是做实镇、村、组3级回访,巩固现有化解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