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三个及时迅速启动巡察工作
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碧江区认真谋划,三个及时迅速启动巡察工作。
决策机构审定及时。按照7月14日区委常委会要求,7月28日及时成立了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区委巡察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人员编制单列。建立了巡察工作人才库,目前,巡察办工作人员已到位并有序开展工作。
办公所需解决及时。在办公场所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碧江区委及时为巡察办调剂了二间办公室和一间档案文印室,配备了所需电脑、电话、档案柜、办公桌等办公用品,印章、文件涵头正在按程序办事。同时将巡察办5万元工作经费纳入2017年区级财政单独预算。
制度职责制定及时。按照《巡察办法》要求,下发了《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巡察工作操作规程》,拟定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职责等。
按照《碧江区开展巡察工作方案》要求,8月中旬将对6个区直单位开展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