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四举措扎实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一、深化乡镇部门预算编制管理。乡镇部门预算由各乡镇根据社会管理职能和经济发展的速度制定科学独立完整的部门预算。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经济分类、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确定支出控制目标,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有编在职人员支出依照定员定额管理要求按工资标准、编制属性分别实行全额预算;对乡镇机构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标准预算;对村级组织及社区运转经费按政策和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预算;对公益性事业和服务性项目实行专项预算。逐步把乡镇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财政资金的支出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来执行。
二、运用财政信息平台,确保财政资金运行高效安全。依托省、市、县、乡财政网络平台,实现县乡联网,将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延伸到乡镇。运用财政信息支撑大平台,对乡镇预算指标、用款计划、申请用款审核和查询、资金支付实行网上运行,提高财政办公自动化管理水平,确保各乡镇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中安全、高效运行。
三、明确乡镇代理银行,建立乡镇代管资金财政账户。本着安全、方便快捷,适应乡镇预算单位运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明确代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代理银行。由乡镇财政分局根据管理需要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乡镇代管资金财政账户,用于管理核算由乡镇财政代管的预算单位资金、村级资金、保证金等。1个乡镇只能开设1个代管资金财政账户,对不同性质的代管资金实行分账核算。
四、清理整顿乡镇银行账户。要求各乡镇对所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取消不符合规定和改革要求的银行账户,让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中。对隐瞒银行账户不报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将银行账户余额划入财政分局指定账户的单位,一律视为私设“小金库”,将全额没收上缴国库,并究相关人员责任;县监察、审计、财政、人行松桃县支行将对撤销银行账户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撤销银行账户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