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县出台2016年度改革创新奖评选方案
为激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印江县出台了《印江自治县2016年度改革创新奖评选方案》。
据悉,该县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设“改革综合奖”“改革创新奖”和“改革特别贡献奖”。其中,乡镇(街道)评选“改革综合奖”,承担县委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评选“改革创新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改革项目被中央、省、市明确推广的评选“改革特别贡献奖”。其中,“改革综合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乡镇(街道)分别奖励人民币5万元、4万元、3万元;“改革创新奖”设5名,对获奖单位分别奖励人民币5万元;“改革特别贡献奖”按中央、省、市三个等级,对获奖单位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8万元、6万元,同一改革项目按最高进行奖励。
改革创新奖以单位名义于9月10日、12月10日前独立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和部门联合申报。评选程序主要包括单位申报、办公室初审提名、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和县委常委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