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清理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等问题
近日,笔者从市纪委获悉,3月5日至6月30日期间,我市将在全市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清理,进一步促进全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据悉,此次专项清理对象为全市在职乡科级、县处级干部。清理内容包括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提供便利条件;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活动等。
此次专项清理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随机抽查、查处曝光等,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干部要严格对照清理内容,如实报告,主动自查自纠,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对不如实报告和自查自纠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对出现违规行为又不主动查处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