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仁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府办发〔2016〕69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铜仁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制定和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加大对省、市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要求公开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集等相关工作,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时,要对文件草案背景或制度设计及草案征集意见的反馈情况、文件修改废止情况和备案信息要进行说明,并按规定一并对外公开发布。(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