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改革我省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开办资金登记制度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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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9日发表
铜市机编办[2014]106号
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办委局,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编委办:
改革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开办资金登记制度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事业单位登记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为确保2015年全面落实改革工作,现将《关于改革我省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开办资金登记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黔编办字【2014】1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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