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县着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印江县始终坚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着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得到不断提升。
一是扎实做好营造林工作。认真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森林保护“六个严禁”长效机制。近年来累计完成县乡村造林绿化面积16906亩,完成沿河绿化68.5公里,栽植垂柳等苗木3.8万余株,完成营造林40余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十一五”期末的49%增加到60%。2015年被省绿化委员会推荐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扎实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和省级森林城市、洋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
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加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保护,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对县城饮用水源及1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每月监测1次,实行动态管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三是加大生态环境监测力度。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工作,完成印江河、坝坨河(车家河)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成梵净山国际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以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洋溪自然保护区、木黄风景名胜区为重点,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四是扎实抓好污染减排治理。启动了印江河流域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以土地保护为重点,减少农药、化肥使用,禁用违禁药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使土壤常净。以污染减排治理为重点,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达标排放,确保空气质量化优良率达到国家要求,守好天蓝底线,让空气常新。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连续4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有效提升。
五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签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逐年组织实施并按年度进行考核。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坚持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超标排污企业和超总量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
目前,该县成功入围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县、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试点县。成功创建5个省级生态示范乡镇、4个省级生态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