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隐患排查
日前,铜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铜仁市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规定,从即日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方案明确了检查的工作重点,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企业是否采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是否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完好有效;是否按照规定设置防雷设施、防静电设施、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测完好有效;是否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体防护装置并正确使用;可燃液体罐区是否按规定设置防火堤,酸、碱罐区是否设置围堰并进行防腐处理;有爆炸性粉尘的环境是否采取防范措施;特种设备是否进行登记注册并定期检测检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培训;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和储罐是否设置超温超压、高低液位检测报警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并完好有效;危险性作业活动(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施工作业等)是否实施许可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是否根据作业场所危险特性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风向标;外聘施工单位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装卸(充装)危险化学品是否查验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资质,是否按核定质量进行充装;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其他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方案要求,要强化源头治理,规范危化企业“三同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总局51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严格执行审查标准,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要实行挂牌督办。对可能引发事故又缺乏有效防范措施的安全隐患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对非法违法的典型要向社会公告、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