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五抓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碧江区抓清权、抓放权、抓服务、抓效率、抓监管,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抓清权。由区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职能部门配合,根据国家、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要求,提出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的意见建议。对区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同时,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坚决防止出台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方面要求不相符的文件。对区级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建立权力清单,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等以清单形式,汇总形成区政府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窗口进行公布。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抓放权。全面清理碧江区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省、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一方面,以坝黄镇为试点,已出台《碧江区赋予坝黄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赋予坝黄镇管理权限共7类147项:其中,行政处罚104项,行政服务16项,行政许可16项,非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行政征收1项。另一方面,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开;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以及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三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抓服务。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制定《碧江区三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一照一码”改革,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运用,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革意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公布的前置改为后置审批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面扶持和服务小微企业。
四是加快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抓效率。按照《***关于规范***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精神,由区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碧江区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在今年底完成,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方式,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严格落实办理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50%以内的要求。
五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抓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由区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在今年内完成。结合推进责任清单制度,对近年来取消、下放、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逐一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责任和监管措施,健全许可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衔接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使监管可操作、可监督、可追溯,确保监管到位。同时,由区监察局负责,对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