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激活沉睡资源
今年以来,我市为进一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深化林业改革的内容,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我市重点推进了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的改革工作。实行了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离,从而激发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同时,从分散经营走向合作经营,即由目前单家独户分散经营改为由林农入股或流转的家庭林场、股份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市场主体经营。
我市引导林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林下种植业、养殖业,森林采集业、景观业)、立体林业。经过改革,由过去的大包大揽改为激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发挥作用,从过去“农民围着政府转”转变为“政府围着农民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截至9月底,全市已确权集体林地面积1414.2万亩,发证面积13***.19万亩,发证户数53.97万户,发证本数***.96万本;各区县试点乡镇则已组建4个林业专业合作社、1个林业企业,基本实现林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
市政府相继出台了《铜仁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支持该项工作。同时,市林业局起草了《铜仁市农村产权(林权)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从而进一步拓宽了我市林业融资的渠道,激活了“沉睡资源”。
据悉,目前我市集体林林权流转面积为20.5万亩 ,流转蓄积量66.01万立方米,流转金额1.86亿元;林权抵押面积11.59万亩,抵押贷款金额4.91亿元。
思南县瓮溪镇的林农们在思南乌江利民林业有限公司的带动下,把自家的山林流转给公司,又在公司务工,实现多重收入;石阡县利用非林地上种植的茶叶、经果林 ,确权办理林权证 ,并充分利用林权证作抵押物 ,解决茶农、果农融资难问题 ,共抵押贷款1.9亿元;此外,碧江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也已初步建立。
在森林经营管理机制改革方面 ,我市由目前单家独户分散经营改为由林农入股或流转的家庭林场、股份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市场主体经营。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大户承包经营”等模式,提高林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我市还建立起了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制度,林业经营方式也由粗放经营改为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的集约经营。
目前,全市初步组建了各类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培育了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多种市场主体,建成了一批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的示范村、示范场、示范合作经济组织、示范企业、示范林。
在营造林管理机制改革方面,我市确定了营造林管理机制改革的核心为造林补贴。
碧江区瓦屋乡丁家溪村店边组村民刘洪喜2007年返乡自筹资金种植杉树1000亩,现今已是一片葱绿。为了带动群众造林,在政府的帮助下,刘洪喜于2012年成立了苗木管理中心,动员群众一起造林。“从实施造林补贴项目以来,瓦屋乡群众造林积极性更高了,造林管理机制改革激活了造林的活力,现在瓦屋乡每年自主造林可新增造林面积5000余亩。”刘洪喜高兴地说。
截至9月底,全市通过造林补贴项目完成营造林21.1万亩,其中:石阡县完成19.3万亩,碧江区漾头、瓦屋两乡镇完成1.8万亩。
此外,我市还积极探索了油茶基地建设管理机制。
短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改革,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推行林权制度改革,最直接的目的是加快林业发展,最终是为了实现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
通过林权制度改革,林木产权明晰了,“公家林”变成了“自家林”,林农有了林权证,就犹如吃下了“定心丸”,底气足了,积极性也高了,种 茶还是植树,由他们自己决定,收益自己得,这样既增加了林农收入,又达到了保护生态的目的,可谓是“一举多得”。
但应该注意的是,林改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随时注意总结经验,重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和制度,最终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