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到大龙开发区指导开展执法打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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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9日发表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上下联动的执法检查机制,以“专项检查月”为载体,市局稽查局和大龙质监分局于2015年7月对大龙开发区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和电力企业的贸易计量器具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
本期检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和调查了解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了生产厂家开展混凝土产品生产配合比、化验室检验和检验原始记录工作,具体检查了化验室的产品配合比检验记录、产品检验原始记录、生产记录、试块制作及养护情况、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出具的实际情况。
经过调查了解,一是发现原始检验记录与产品实际出具的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不符,没有不合格产品追踪反馈记录。二是发现某发电企业销售给其他企业的商品蒸汽涉嫌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针对以上检查存在的问题,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立案调查,情节轻微的要求企业抓紧进行处理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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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12:05: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