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完成42件省委巡视组交办涉纪信访件
今年以来,市纪委规范办理流程,实行台账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协调督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委巡视四组交办的42件涉纪信访件。
市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及省管干部或省直部门有关人员的,及时向省纪委信访室领导汇报并将反映原信上报省纪委信访室处理;按照联系地区(单位)及职责分工,涉及市直有关部门或县处级干部的,分别交由本委相关室处理;对涉及区县及以下管辖的干部,分别转有关区县纪委办理,并要求按照时限办理,及时报送有关情况,遇到案情复杂、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必须提前申请延期。
依托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和信访举报登记台账,市纪委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实行独立登记、逐一录入,做到信访件分流转办后可辨认追踪、可查阅去向。同时,明确所有信访举报件办理的责任单位,结合不同转办批次,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协调督办,做到责任明确、办理到位。
市纪委严明工作纪律,对署实名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和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调查核实取证。规定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对因失密、泄密造成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