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民宗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7月16日,铜仁市民宗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市创建办就今年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相关事宜。
会议认为,自2014年1月23日铜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暨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以来,市创建办按照目标任务努力为各级各部门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服好务,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有序进行。一是抓好了自身的业务学习,认真研读铜党发〔2013〕20号和铜族建发〔201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熟悉掌握了创建内容、创建标准、验收程序等相关内容。二是建章立制,完善了《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铜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考核验收流程》等规范性制度上墙。三是扎实做好了全市第一批创建示范单位资料收集工作,目前130多个单位开展了示范单位申报创建工作。四是深入企业、社区、学校进行调研,对创建示范点进行筛选和摸底,初步选出示范点。五是组建四个督查组到各区(县、自治县、高新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六是宣传工作得到一定提升,已编印简报21期,在《中国民族报》、《贵州日报》、《贵州民族报》、《铜仁日报》及国家民委网站、贵州省民宗委网站等新闻媒体刊载达50余条。
会议指出,示范创建进入第三季度,要抓好第三季度“创建实施阶段”和“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为第四季度的“总结挂牌阶段”工作打好基础。会议要求,一是凡基层上报阶段、调查核实阶段的工作还没有完善的少部分单位,市创建办要抓紧督促完成。二是抓紧审核第一批申报创建单位的申报创建材料,进行分类统计汇总,找出工作亮点,指导好各级各部门开展好创建工作。三是扎实做好迎接国家民委“互观互检”活动筹备策划工作,打造亮点,选树好示范典型。四是加强与铜仁日报社、铜仁电视台对接联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深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配合,科学调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意见》中提出的“十大示范、三大跨越”创建要求和国家民委“六进”活动精神,扎实做好前期摸底和调研工作,切实做好迎接国家民委的“互观互检”相关工作。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积极主动,加强汇报。要认真查找当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重视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