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检察院发挥三大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市检察院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布局、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和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先行先试,开拓创新,为铜仁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检察院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刑检、自侦、诉讼监督“三大职能”,提供司法保障。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2011年以来共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78人,提起公诉240人,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仅2013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12人,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40余件,制作预防报告20余件,推动制度建设10余件,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内的警示教育和宣传50余次;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民事行政监督,仅2013上半年监督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件5人,向自侦部门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正在初查中;对滥伐林木、过失毁林案件,除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外,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加强***监督,落实“补植复绿”,2013年上半年提起“补植复绿”附带民事诉讼6件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