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鲜肉监管
根据市委书记刘奇凡《关于“注水牛肉”调查的批示》精神,近日,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鲜肉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餐饮服务行业鲜肉采购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永刚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赵贡良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鲜肉监管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和人员。同时,要求各区(县)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单位鲜肉采购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确保监督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鲜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中应督促和指导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①餐饮服务单位鲜肉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建立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到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采购鲜肉及肉制品。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鲜肉原则上要索取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如果采购时难以索取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有供货方应在购物凭证上注明检疫合格证明编号,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应认真核对确保无误;④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鲜肉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批号、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手续不齐的鲜肉不得办理入库或进入加工现场;⑤检查中发现采购和使用手续不齐的鲜肉,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餐饮服务单位限期整改;⑥检查中对于手续齐全、含水率可疑的鲜肉应使用肉类水份测定仪进行快速检测。对于不合格的鲜肉要当场给予暂控,并将不合格鲜肉的生产批号、检疫合格证明编号相关信息和供货商通报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鲜肉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广泛宣传鲜肉食品安全知识、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鲜肉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鼓励舆论监督,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和氛围。要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的培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