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9月27日,大方县监委就开展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监察监督工作情况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作专项报告。这是大方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大方县监委履行《宪法》《监察法》相关规定,主动接受同级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有效推进监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程序化、制度化建设,确保监察机关依法履职、规范用权。
报告指出,2018年大方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聚焦学习贯彻*********批示精神以及***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强化有力有效监督,确保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走深走实。通过“县监委班子+民生监督组+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村务(民生)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监督模式,构建县联乡、乡联村、村联组的“三级联动”监督格局,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强化对监察监督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健全完善《残疾人证办理倒查审核制度》等7项管理制度,有效堵塞制度漏洞,消除监管盲区。
报告要求,县监委及全县监察系统干部要压紧压实责任,督促推动整改落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把推动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的落实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爱心工程,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动态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落实清零。要创新联动格局,提升监督质效,积极探索建立“室组地”协作联动监督长效机制,围绕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协同作战、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着力破除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要健全完善制度,巩固治理成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度漏洞,健全完善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沟通协作机制,督促主责部门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等制度,以制度执行的刚性确保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的落实。要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警示震慑,对问题突出和推动整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政务处分等方式追责问责,同时坚持快查快结,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坚决杜绝 “违规证、人情证、关系证” 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会议讨论审议了《大方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对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察监督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形成了人大审议意见。县监委根据审议意见,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责任清单,逐一整改落实,推动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工作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 源:大方纪委监委
编 辑:郑春华
编 审: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