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依法对一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为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构建和谐美丽、生态环保大方新形象,近日,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同慕俄格办事处、县民政局、县林业草原局对位于慕俄格办事处辖区内一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据了解,此次拆除的违法建筑位于慕俄格办事处凉井社区萝卜园组,于2015年开始建造,违法建筑占地面积792.6平方米,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地貌造成严重破坏影响,逐依法对其进行拆除。
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军介绍:“本次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自7月28日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依法、积极、稳妥’的六个字方针,在拆除前期依法对违法当事人下达执法文书,在执法过程中积极联系违法当事人,本着依法拆违,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稳妥推进拆除各项工作,确保拆违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大方县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毕节市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清理整治,持续加大对违法建筑行为的打击力度,扎扎实实开展好违法违建治理工作,严格标准,应拆必拆,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严格遏制违法建筑蔓延势头,进一步提升和谐美丽、生态环保大方新形象。
记 者:何力辉 袁玉婷 汪 思
编 辑:刘洋旭
核 对:范 宇 李 丹
编 审:刘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