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中级初级职称评审第二次政策性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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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9日发表
经专家组对补充材料审核,现将大方县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中级初级职称评审第二次政策性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公示期满后合格人员(含第一次政策性审查结果合格人员)将送至评委会进行评审。
公示期间对政策性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报送材料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反映受理单位: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5250***0,大方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联系电话:5252863。
附:
***:大方县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二次政策性审查结果公示表.xls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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