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大方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听证会的通知
参会代表、旁听代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大方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我局于2019年11月4日发布了《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制定大方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听证会公告》(方自然资公告﹝2019﹞2号),拟于2019年12月5日10时在大方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举行《大方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听证会,但因其他县区至今未完善地价成果,市级无法在12月5日前对全市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平衡,导致我局(听证机构)无法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将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近期编制单位测算成果已编制完成且通过平衡,但由于当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特殊时期采用特殊办法,本次听证会采用向参会代表、旁听代表发放《大方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意见表》的形式召开,2020年3月4日至6日,我局工作人员、听证人员将电话联系各位代表,请各位代表确保电话畅通,以确保我局工作人员、听证人员能及时将《大方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意见表》送达各位代表。确保群众合法权益的得到有效保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征地拆迁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特此通知
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