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鼎新乡城乡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方县鼎新乡城乡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毕节市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地点:毕节市大方县鼎新乡风景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建设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1座,焚烧厂规模为20吨/日
服务年限:2020-2030年,共11年
毕节市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在毕节市大方县鼎新乡风景村苦蒜坡投资建设大方县鼎新乡城乡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工程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672.4516平方米,处理规模为焚烧生活垃圾20吨/日,同时配套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以及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项目服务范围为鼎新乡、猫场镇、绿塘乡、马场镇、牛场乡五个乡镇。
二、公示内容和公众范围
公示内容:为充分了解拟建项目区域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编制完成后,现将《大方县鼎新乡城乡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发布(第二次信息公示),向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成果(征求意见稿见***),并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评价成果中环境现状评价、预测评价是否合理,拟采用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评价结论是否准确可信,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范围:建设项目周边公众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和提交方式
1、公众意见表链接:
鼎新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2、意见反馈方式: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毕节市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遥宝;联系电话:135****5996;
编制单位名称:河北妍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159****1941;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
大方县鼎新乡城乡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工程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