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医院附属(市政)工程结算审核竞争性比价公告
1.竞争性比价条件
根据大方县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精神(县医纪【2018】12号),现对大方县人民医院附属(市政)工程结算审核进行竞争性比价选择结算审核单位,欢迎在毕节市审计局备案的单位前来参加竞争性比价谈判。
2.工程概况和比价范围
2.1名称:大方县人民医院附属(市政)工程
2.2规模:约990万元。
2.3栏标价:按黔价房2012(86)号文件下浮20%(按建筑工程取费,审增、审减费取4%值)。
2.4计划时间:3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附属(市政)工程结算审核。
2.6招标范围:附属(市政)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内容。
2.7资金来源:自筹
3.参询人资格要求
3.1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授权委托书。
3.2提供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证明资料一份;即: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争性比价报名及资料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价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13日至 2018 年 8月 15 日(自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在 大方县人民医院基建办 报名【提供3.1款复印件(加盖红章)、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用信封现场清点密封,并署名委托人及单位名称,基建办开收据,比选完成后,未成交单位现场凭收据原件返还保证金。
5.比选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
5.1 比选文件递交及谈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8 月 16 日15 时 00分,地点为:大方县人民医院食堂四楼小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参询人须知
6.1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谈判现场资质审查时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报名复印件一致,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6.2提交竞争性比价人公告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或法人)署名的资料一份,第一次报价一份(盖公章),投标人第二次(最终)报价表空表加盖公司公章一份(报价表同时上网,报价填下浮率)。
6.3资料装贷密封要求:3款、6.1款、6.2款所需资料。
6.4资质及资料审查:在监督人确认密封后(文件袋加密封条并加盖公章,未密封资料医院不予接收)开启文件袋,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单位参加评标。
6.5竞争性比价方式及要求:
6.5.1资质及资料通过后,现场填报第二次报价表空表;
6.5.2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6.5.3投标人不足3家,另行招标。
6.6成交确定
按最终报价最低价确定成交单位,如出现报价并列时,现场采用抓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6.7敬告:若因供应商单方面原因导致本次谈判活动不能如期或正常进行的,本次谈判活动的一切损失由该供应商承担,公司报名后谈判当日无故不参加谈判活动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名时间截止前告知本院的和遇不可抗力的除外)。
6.8本项目不采用联合体投标。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比选询价公告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大方县人民医院
地 址:大方县红旗街道办事处红旗小区
联系方式:085****3919
***:下浮率报价表.doc
大方县人民医院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