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竹荪有异味流动摊贩全退款
织金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因竹荪产生异味而引发的消费纠纷。 近日,我局接到消费者某女士投诉,称其2018年1月9在城区流动竹荪摊贩卢某处购买200元的竹荪用于回老家办事,谁知家人把竹荪浸泡之后发现有异味,于是以回到织金另购买竹荪使用。后找到卢某要求退款,卢某称竹荪没有问题,坚决不予退款。双方闹到派出所协商未果,于是投诉到我局。 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当场用温水浸泡15分钟后未发现异味。鉴于消费者已另行购买竹荪使用,经调解,卢某同意退还消费者200元,双方无异议。据了解,卢某销售的竹荪是从外地进购的,并非织金竹荪(织金竹荪属于清香型)。织金县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竹荪等特色产品时尽量到证照齐全的商铺,并索要相关票据,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