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暖人心 乌蒙磅礴拔穷根
织金县是一个百万人口大县,全县贫困建档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数占比较大,为解决好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难问题,助力贫困人口早日实现脱贫致富,织金县制定健康扶贫工作计划,完善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机构,整合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看病贵、就医难等问题,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解决后顾之忧。 精准健康扶贫“夯基石” 民生大于天。为有效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救助等医疗保障、救助政策,织金县多次召开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对具体抓好健康扶贫工作进行缜密有效的安排。 一是建立健全健康扶贫规章制度。织金县相继出台了《织金县提高农村特殊人群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充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医疗健康扶贫行动的实施方案》,县卫计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联合制定了《织金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有力推动我县健康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脱贫攻坚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县政府将各项健康扶贫工作任务纳入对各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由县卫计局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健康扶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和评估。对在健康扶贫工作中表现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由县政府进行问责。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由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密切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落实,在“精准”二字上做文章,通过在卫计系统选拔能力强、吃苦耐劳、有农村工作经历的干部职工驻村任第一书记和抽调人员下乡搞秋季攻坚扶贫,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实施有效精准帮扶。 四是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深入贫困人口家中,了解掌握贫困人口健康信息,及时录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并且严格按照《织金县提高农村特殊人群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织府办〔2015〕140号)要求,对11类精准扶贫人群资助缴纳合医参保金,仅2016年,共计代缴73253人次,396.16万元;2017年,共计代缴69798人次,339.47万元。 出钱出智出人“打硬仗” 责任扛在肩。织金县为加大对健康扶贫力度,切实抓好全县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工作,全面整合各方资源,确保健康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通四有”和“四有五覆盖”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各乡镇(街道)脱贫攻坚上报需求目录,经卫计局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勘查,2016年为确保计划出列的85个贫困村顺利脱贫,织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针对全县计划出列的85个贫困村投入140万元资金解决卫生室修建、改造和设备等问题。其中,对需新建的6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建设资金10万元(含2万元设备),其余80个贫困村出列村每个村投入1万元资金用于购置诊察床、侦查桌、侦查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注射器、药品柜及部门损坏的门窗修等,目前,85个贫困村卫生室修建、改造等相关工作均已完成。2017年完成21个村新建、10个村修缮和50名村卫生员配备任务,进一步完善配齐出列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基本医疗服务设施设备。并对2017年、2018年共计248个出列村所有贫困户脱贫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全面享受大病医疗保险。 二是在2017年扶助贫困村卫生室达标建设中, 新建卫生室建设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每个村卫生室给予10万元补助资金,不足资金由涉及乡镇配套到位。新建贫困村卫生室由乡镇(街道)于2017年7月25日前选址,落实土地,县卫计局补助费不含征地费用,县卫计局项目办实地查看后予以动工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村人口密集地方,便于建成后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涉及基本医疗设备,由县卫计局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配置到位。目前已完成茶店鸭院等10个出列村卫生室修缮并投入使用。 三是卫计系统在精准扶贫行动中,织金县卫计系统共抽调30名优秀干部下乡任第一书记,帮助贫困村脱贫致富,在全县脱贫攻坚秋季攻势中又抽调了29名干部下乡参与脱贫攻坚。连续三年卫计局近百名干部职工每年都在对口帮扶村进行贫困户慰问,同时还帮助贫困户出主意、筹资金,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全方位帮助贫困户脱贫。 多项医疗扶助保障“拔穷根” 健康扶贫暖人心。为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为贫困户撑起健康“保护伞”,织金县全面启动医疗扶助保障制度,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四重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疾病救济能力,进一步解决看病贵、住院难的问题,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是落实基本医保制度。基本医保门诊不设起伏线,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比以上,乡村两级达到65%至95%;县内住院不设起伏线,取消经转诊到县外住院起伏线,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县、乡、市、省级分别达到85%至95%、75%至85%、65%至80%、60%至70%;将1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 二是落实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0至3000元,各档赔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达到60%至100%;将保障范围扩大到罹患36种慢性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用。目前,织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184416人次,总费用8572.33万元,通过基本医保报销金额6377.3万元;大病保险补偿1302人次,补偿金额225.97万元;医疗救助285人次,补偿救助金额169.25万元;医疗扶助已审核符合补助条件慢病患者23人次,兑现扶助金额6.25万元,目前正对2017年1月1日以来就医的贫困患者进行主动核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纳入医疗扶助,发挥医疗扶助兜底保障作用。 三是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险后剩余部分,由计生利用导向资金给予50%的救助;非计生“两户”家庭,且属于规定救助保障对象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在民政年救助封顶线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对低保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60年度精简职工等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住院产生合理自付医疗费用经合医一次补偿、保险公司二次报销后按70%比例进行医疗救助;对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大疾病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住院产生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经合医一次性补偿、保险公司二次保险报销后实行全额救助;属于重大疾病患者的超过救助封顶线3万元的,对超过年度疾病住院最高救助限额且尚未实施救助的部分,救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进行救助。 四是落实医疗扶助制度,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县级财政统筹资金进行专项扶助,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在90%以上。截止2017年9月底,织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184416人次,总费用8572.33万元,通过基本医保报销金额6377.3万元;大病保险补偿1302人次,补偿金额225.97万元;医疗救助285人次,补偿救助金额169.25万元;医疗扶助已审核符合补助条件慢病患者23人次,兑现扶助金额6.25万元。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共有6283户、17212人,与2016年同期6546户,18140人相比,户减少率为4.01%,人数减少率为5.11%,因病致贫返贫现象逐步减少。